民主黨林子健涉虛報被擄表證成立 法醫:藤條打腹兩腳釘痕屬自殘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09 13:42

最後更新: 2019/01/09 14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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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醫病理學專家認為林子健的傷勢是因自殘所致。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涉嫌訛稱被擄走,他否認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,案件今日(9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,林子健被裁定表證成立。法醫病理學專家供稱,他檢查林的傷勢後,認為傷勢是因自殘所致,以及林自稱當天所經歷的對待傾向屬虛構,與其傷勢並不脗合,「應有傷痕嘅地方見唔到傷痕」。

法醫病理學專家賴世澤供稱,認為林的傷勢與他聲稱遭受的兇殘對待不脗口,林指稱被人擄走時遭「秤起」及推入車內,期間被焗暈,及後被綁起雙手鞭打,然後又被焗暈,被掉到石灘上。

林子健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,被裁定表證成立。(陳國峰攝)

賴指傷者曾被搬運,手指很容易受傷,若在暈倒期間被掉到石灘,傷者的頭部、背部及臀部均很容易受傷,但林並沒有以上傷痕,而且賴未有發現林有曾被綑綁的傷痕。

另外賴解釋,發現林腹部的藤條傷痕都是平行,以及相同方向的,非常似自殘。賴亦坦言,釘書釘傷勢比較新奇,故難下結論。

至於其大腿上的釘書機傷痕是自殘或被其他人造成,賴指林兩隻腳都各有5組釘傷痕,若傷勢是他人導致,理應不會如此對稱。縱觀整件事,賴認為林因自殘導致出現身上的傷勢。案件下午續審。